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面向集團內外部公開選聘安廈公司財務總監,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1.堅持黨管干部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3.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任人唯賢原則;
4.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
二、組織領導
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集團黨委工作部,負責公開招聘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集團紀委全程監督。
三、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遵紀守法、勤勉盡責、團結協作、廉潔從業。
4.心理和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
四、招聘崗位、職責及任職資格
(一)工作崗位
安廈公司財務總監(1名)。
(二)工作地點
宿州市。
(三)崗位職責
1.參與公司戰略規劃和經營管理決策。
2.建立和完善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及管控模式。
3.負責公司財務預算、資金管理、稅務籌劃、資產管理等工作。
4.負責指導本部門成員按職責分工和公司及部門工作流程開展各項工作。
5.負責協調本部門與其它部門、外部機構間的工作關系。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任職資格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會計、財務管理等相關專業畢業,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與崗位要求相適應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職業資格),有CPA、ACCA、CFA證書者優先。
3.熟練掌握房地產行業運營和管理基礎知識、我國房地產行業和金融行業各項政策、法規。
4.熟練掌握財務管理、資本運作以及企業融資知識與技能。
5.熟悉企業管理、治理結構、人力資源管理知識。
6.具有八年以上房地產企業財務工作經驗,其中至少有三年以上財務負責人管理職位的工作經驗;具備融資經驗。
7.具有較強的分析判斷能力、溝通協調能力、經營管理能力、開拓創新能力。
8.公司認為應具備的其他資格條件。特別優秀的,條件可適當放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經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及步驟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會議研究、公示和辦理任職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上級媒體宣傳平臺、集團網站、集團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2年4月15日至4月25日17:00。
2.報名方式及要求:網上郵件報名。
(1)報名郵箱:zmkjdgb@126.com。應聘者填寫《中煤礦山建設集團公開選聘報名表》(見附件),郵件標題名稱:本人姓名+應聘崗位(如:張××+安廈公司財務總監)。
(2)其他隨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書(職稱、職業資格、專業成果等)、榮譽證書、業績證明、近三年工作總結、任現職證明文件等材料的電子掃描件。以上材料一并打包發至報名郵箱。應聘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及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電話或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參加考試,其中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按照不低于1:3比例時方可組織面試。
(四)面試
面試考官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出場順序臨時抽簽決定。面試采用半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面試結束,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招聘崗位與招聘人數不低于1:2的比例,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名單。
(五)考察
確定考察對象后,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建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盡職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工作經歷、任職期間工作表現、廉潔從業、遵紀守法等情況。
(六)會議研究
結合面試和考察情況,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形成擬錄用人選名單,提交集團黨委會研究,確定錄用人選。
(七)公示
經集團黨委研究確定后,在集團網站、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八)辦理任職手續
擬聘人員公示期滿,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或降低崗位聘用。
擬應聘人員應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擬應聘人員自理。患有影響履行崗位職責疾病的,取消聘用資格。